《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运营者要及时对漏洞验证并修补

来源:厦门晚报 发布:2021-08-31 10:25:20
学生们即将迎来新的学年,9月1日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正式实施。此外,还有一批新规新政也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1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

不得举办民办学校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依据《条例》,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条例》还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

2 学校应建立健全

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3 使用燃气的餐饮店

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法规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4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

应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依据《数据安全法》,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

5 网络运营者

要及时对漏洞验证并修补

《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非法收集、出售、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明知他人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同时,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运营者和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畅通。网络运营者应及时对漏洞进行验证并完成漏洞修补。

(记者 彭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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