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评价5家医药企业“严重”失信

来源:环球网 发布:2021-11-12 08:37:31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消息,自《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截至9月中旬,共有69家企业给予评级处置,其中“严重”失信企业5家,“中等”失信企业14家,“一般”失信企业50家。

据了解,被评级为“严重”失信的五家医药企业包括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阿克苏赣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通报显示,失信行为多为“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和“未按协议供应、断供”等。

在5家公司中,除了阿克苏赣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其他4家失信企业因集采断供或商业贿赂等原因此前已被相关部门通报,并在医药业内引发讨论。

以下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2021年第1期):

一、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内部人员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鹿瓜多肽注射液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88万余元。该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浙江省级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企业“严重”失信。

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布洛芬缓释胶囊的中选企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未能按协议供应约定采购量,经相关部门多次约谈协商,供应情况仍未改善。该企业于2021年8月11日提出放弃中选资格,造成山东医疗机构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该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山东省级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企业“严重”失信。

三、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郑州市二七人民法院判决,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人员向郑州市骨科医院麻醉科医生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盐酸纳布啡注射液、盐酸氢吗啡酮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等4个药品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57万余元。该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河南省级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企业“严重”失信。

四、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中选品种恩替卡韦片的中选企业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多次出现配送率低等供应问题,2021年5月至6月更是出现工厂停产、断供的问题,且均未提前告知,对临床治疗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该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河南省级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企业“严重”失信。

五、阿克苏赣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判决,阿克苏赣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阿克苏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医用耗材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48万元。该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新疆省级医药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规定,评定企业“严重”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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