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科创板IPO齐上会,菲仕技术被否、华秦科技过审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1-11-25 09:08:47

11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88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上午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菲仕技术”)被否,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秦科技”)科创板IPO通过审核。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菲仕技术科创板IPO被否

菲仕技术专注于运动控制和能量转换领域,主要从事高精高效稀土永磁同步电机、伺服和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和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称产品为众多高端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零部件。

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工业伺服装备(塑料机械、流体设备、包装印刷设备等)、大型传动装备(风力发电、矿山装备、石油装备、高速电梯、缆车索道等)、高端数控机床和新能源汽车四大下游应用业务板块。

财务数据显示,菲仕技术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营收分别为6.28亿元、8.41亿元、7.97亿元、4.64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35.63万元、3,249.54万元、2,395.70万元、169.40万元。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742.53万元,同比增长27.17%;实现净利润1,004.86万元,同比下降19.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6.78万元,同比增长4.2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86万元,同比下降9.97%。

会上,菲仕技术产能利用率较低募投项目的合理性、所得税费用总额持续为负等被关注。

具体看来,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2020年与2021年1-6月,与新能源汽车业务相关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质性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在建工程项目继续确认利息资本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在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收入及盈利下滑、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客户北汽新能源产销率下降且库存增长较大的情况下,发行人对相关在建工程、已建成产能的相关固定资产、对应客户产销率下降车型的存货是否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3)在与新能源汽车业务相关在建工程项目尚未建成、已建成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发行人动用募集资金继续建设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此外,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在中国市场乘用车电动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发行人选择进入商用车领域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吉利商用车所签协议转为实际订单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持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造成所得税费用总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该等情形是否与发行人关于“整体盈利能力面临较大压力”的风险提示自相矛盾。

华秦科技科创板IPO过审

同日受审通过审核的另一家企业华秦科技,公司主要从事特种功能材料,包括隐身材料、伪装材料及防护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我国重大国防武器装备如飞机、主战坦克、舰船、导弹等的隐身、重要地面军事目标的伪装和各类装备部件的表面防护。

上会稿财务数据显示,华秦科技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营收分别为4756.09万元、1.17亿元、4.14亿元、1.97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024.99万元、-1.06亿元、1.55亿元、8883.82万元。

会上,华秦科技被要求说明技术服务业务的可持续性、实控人拆借资金、相关财务内控等行为。

具体看来,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与自主开展研发活动的区别与联系,分析技术服务业务的可持续性,说明是否已经为有效区分技术服务与研发活动的人员分工、物料消耗与成本核算建立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2)就研发活动与技术服务的关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该等情形是否为行业内普遍存在,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商业模式;(3)结合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开展的研发项目与技术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说明研发与技术服务对发行人核心业务的贡献,分析未来核心业务的成长性和盈利预期。

此外,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拆借资金的原因;(2)是否形成资金占用;(3)相关财务内控以及发行人公司治理是否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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