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底价16元/股,泰达新材备考北交所上市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1-11-22 13:38:11

11月22日,新三板企业泰达新材(430372.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据悉,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625,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底价为16.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及监管要求确定。本次发行拟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向不少于100名发行对象公开发行。同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战略配售,具体方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则制定。

同时,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125,000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625,000股(即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7,500,000股)。

泰达新材称,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1.5万吨偏苯三酸酐(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用于主营业务或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金额,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3,169.2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20.30%,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泰达新材于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是偏苯三酸酐、均苯三甲酸的主要生产企业,为聚酯树脂、偏苯三酸三辛酯、绝缘材料等生产厂家提供优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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