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拟“赶赴”北交所上市,发行底价13.18元/股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1-11-22 10:38:18

11月22日,新三板企业沪江材料(870204.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据悉,公司本次拟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是946.9445万股,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是823.43万股,且发行股数均不低于723.43万股。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23.5145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沪江材料称,本次发行底价为13.18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及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净利润(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分别为22,166,990.39元和31,391,499.98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分别为12.09%和15.23%,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据悉,沪江材料于2016年12月2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复合材料、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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