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 首期约10亿元

来源:和讯房产 发布:2021-12-03 19:42:07

11月30日,保利发展发布关于拟发行租赁住房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暨提供增信措施的公告。

为提升公司自持物业的运营效率,探索创新型资产运作,保利发展拟发行租赁住房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公告显示,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初步选定广州天悦养老公寓、长沙麓谷林语、长沙保利国际广场、重庆林语溪、沈阳溪湖林语、天津大都会、汕尾金町湾、成都198拉斐等项目作为首次资产标的,首期发行规模约10亿元(具体根据发行情况确定)。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占比9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占比10%,公司直接或间接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出售所持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最终持有比例不超过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规模的10%。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期限为2N+1年,最长不超过19年。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具体规模、期限和预期收益率等要素将根据基础资产现金流情况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相关方协商最终确定。 

公告显示,保利发展拟签署《增信安排协议》,公司作为增信主体履行增信义务,并与其他增信主体按实际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比例分担增信责任,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自《增信安排协议》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在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分配中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本金及/或预期收益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持有人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直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的所有应付本金及/或预期收益清偿完毕为止。

2、流动性支持(如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持有人在开放期转让份额无人承接时,增信主体受让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持有人登记申请转让且无人承接的相应份额。

3、保证金(如有):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设置必备保证金,用于保障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偿付,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设立时的必备保证金金额为0元,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存续期内当每年物业复估价值低于初始评估值时,增信主体需补足差额作为保证金;当保证金余额与每年物业复估价值之和高于初始评估值时,超出部分将退还至增信主体。

4、公司对地产区域平台公司整租行为提供维好承诺,整租方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整租协议项下的任何款项及运营物业资产所承担的费用时,公司应以适当方式给予整租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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