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意见》着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发布:2021-11-19 16:32:23

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以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导向,以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创新发展为驱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压实各级安全责任

《意见》指出,我省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鼓励保险公司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经费补贴,积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和交通安全防灾防损活动予以支持。

增强安全管理力量

我省优化城乡公安交警警力配置,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共治,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推进“两站两员”建设,规范“两站两员”上岗勤务,对重要点段未设立劝导站的要进行补建,消除管控盲区。着力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强化科技应用

我省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鼓励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的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隐患治理,推动实施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国省道与农村公路交路口要实现“五小工程”全覆盖,农村公路交路口“一灯一带”应建尽建。

加强农村公路视频监控建设,设置视频监控和违法取证设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台暨“雪亮工程”台的联网共享。加强农村公路视频动态巡查,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信息共享,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数据录入、隐患上报、精准指导、劝导考核、安全宣传一体化运行机制。

强化安全执法管控

我省突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重点,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查处农村道路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加强部分协同治理,统筹发展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班线客运风险防范,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机耕道路农机事故的应急救援救治能力。

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判事故暴露出的系统突出问题,加强隐患整改,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严肃倒查责任。

(本报记者张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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