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鼓励企业对标实施技改 达标企业最高可获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2021-09-24 10:08:25

日前,武汉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企业对标实施技改,对实施技术改造后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奖励。对首次获批或者复核获批国家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绿色工厂等国家试点示范的企业或者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奖励。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奖励。上述奖励类企业或者项目,在取得国家或者省级批复后,按照“免申即享”落实奖励资金,不再要求企业二次申报。

同时,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且纳入我市工业技改投资统计,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其中研发投入不超过设备投资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资金市、区各承担50%。对获得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或者融资支持的投资项目,按照省级支持资金额度的20%予以奖励。对认定为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奖励。对认定为市级标杆智能(链主)工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奖励。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化改造的示范项目,给予企业一次奖励200万元。

此外,为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清单且纳入武汉市工业投资统计,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两年)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其生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资金市、区各承担50%。已获得省级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或者融资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在优化技改项目审批程序方面,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全市范围内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以及其他工业集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工业技改项目从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原则上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记者 周舜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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