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行 文明先行 新区交警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

来源:津滨网 发布:2023-04-29 19:11:55


(资料图)

到今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四周年。为规范“五一”假期期间道路交通秩序,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近日,新区交警在重点路口、路段针对“电动车出行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开展执法行动。

4月28日下午,记者跟随滨海新区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交警来到港滨路与新港三号路交口。在行动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市民能做到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但有一小部分骑行人员以遮挡视线、忘记购买等为由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现场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骑行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对骑行人员开展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

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出行佩戴安全头盔,也是对自身安全负责。“在此提醒大家,骑共享电单车要戴好头盔、规范行车,不要抢占机动车道、不要带人,注意安全。”滨海新区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民警高永键说。

据了解,“五一”假期期间,新区交管部门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灯越线、未在非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新港路大队现勤交警高永键说:“今年5月1日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四周年。‘五一’期间我大队会加强警力,全员上岗,针对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罚。新区交警将全力以赴,保障大家‘五一’出行安全。同时,为方便市民处理交通违法,‘五一’假期期间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放,市民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前往办理,或使用‘交管12123’App线上自助办理。”

关键词:
相关新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