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变更为符合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和创科技披露更正公告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2-02-09 10:34:03

2月9日,和创科技(834218.NQ)公布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更正公告)。

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由于该公告的部分内容需要补充披露,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更正后: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研发投入分别为25,762,983.31元、27,900,410.90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研发投入合计为53,663,394.21元,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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