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新三板企业扬德环能(833755.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57,5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7,5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本次发行底价为3.7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62,048,822.4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9.6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扬德环能于2015年10月16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天然气项目等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燃气发电设备、瓦斯氧化设备的销售、研发、制造;与分布式能源项目相关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委托运行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备维护保养等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