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底价7元/股,邦德股份拟赶赴北交所上市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1-11-18 10:38:05

11月18日,新三板公司邦德股份(838171.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基于对公司发展情况的综合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板块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前,公司曾于2021年4月1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报送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2021年4月13日,获得山东证监局受理,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并分别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3日披露《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关于上市辅导备案的进展公告》。

据悉,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287,500股。具体为:不超过20,25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3,037,500股)。

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新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据了解,本次发行底价为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定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公司热交换器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4,532.72万元、3,002.2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计算)分别为33.32%、14.0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邦德股份于2016年7月27日挂牌新三板,是一家专业生产散热系统零部件的制造企业,涉及领域包含汽车、家用空调及制冷设备等,主营业务为汽车冷凝器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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