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募资560亿元,或成近10年来A股最大IPO!中国移动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1-11-05 09:08:27

2021年11月4日,证监会于刚刚发布公告,中国移动首发上市申请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中国移动招股书显示,中国移动本次拟公开发行A股数量不超过9.65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5%(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拟募集资金560亿元,用于投资“5G精品网络建设项目”、“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千兆智能家建设项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其中,5G项目作为投资的重点,拟投入280亿元,占总募资额的5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下述问题是发审委会议关注的重点:

1、要求中国移动代表说明:(1)中国移动是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的试点企业标准;

(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应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核委员会能否有效替代监事会行使职责;

(3)中国移动六名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中国移动集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性,是否影响中国移动的独立性;

(4)独立董事任职、兼职情况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监管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中国移动使用的部分专利、商标、资质许可来自于中国移动集团的授权。要求中国移动代表说明:

(1)上述授权使用的资产对中国移动业务经营的主要作用和贡献,未纳入中国移动的原因和考虑,中国移动集团是否仍拥有与中国移动业务相关的其他资产;相关登记在中国移动集团名下的资产是否由中国移动承担相关费用;

(2)中国移动集团许可中国移动无偿使用上述资产以及设定资产许可有效期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是否属于代中国移动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3)后续相关资产管理或使用的具体安排,是否能确保中国移动长期使用;

(4)中国移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是否会对中国移动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项的情形,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要求中国移动代表说明:(1)各类服务用户数、离网率、留存率、消费金额、频次分布波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大额异常消费;

(2)各项业务与其主要运营数据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是否合理;

(3)“提速降费”“携号转网”“网间结算新政”政策对中国移动收费标准、用户数等产生的具体影响,对行业以及中国移动业务和收入的影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受影响程度是否一致,是否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要求中国移动代表说明:(1)生产经营是否符合《数据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2)关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3)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4)是否发生过泄密、信息系统故障等相关事件,是否存在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泄露个人信息或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情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被行政处罚等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报告期内,中国移动及其境内主要控股子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要求中国移动代表:

(1)说明报告期内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涉及的具体岗位类别,劳务派遣人数、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

(2)说明中国移动劳务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以及普通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与当地人均薪酬水平比较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说明劳务派遣用工成本与正式用工成本之间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降低成本的情形;

(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中国移动生产经营是否合规,是否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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