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地收入真实性之谜(二):消费税缴少了?

来源:和讯房产 发布:2022-02-11 15:04:03

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文件,规定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要缴纳税率为5%的消费税。

从此,消费税就成为地板企业一项重要的税收支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601668)金属结构协会会长甚至在2020年的两会上呼吁取消这一税收,以减轻地板企业的税负。按理,对于实木复合地板销售收入占过去三年半总营收85%以上的书香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香门地”)而言,上述税收支出,也会构成营收的高额税负。

但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却出人意料,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及建设、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内的诸多税金及附加在过去三年半时间里,从未超过年度总营业收入的4%。上述现象,不能不引起外界的疑惑,书香门地是没有缴足消费税,还是说实际营业收入披露地没那么多?和讯房产因此根据招股书资料联系负责上市事务的部门,但截止发稿后者尚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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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支出倒推销售额:远低于财报公布

根据招股书公布的书香门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至三年半的消费税支出,分别为1970.29万元、1878.83万元、2499.79万元和1283.73万元,以5%的消费税税率推算,对应的实木复合地板销售额应该是3.94亿元、3.76亿元、5亿元和2.57亿元,分别是招股书披露收入的59.16%、56.54%、55.56%、58.54%。

根据消费税的相关条例,实木复合地板的消费税缴纳,是以当期的销售额*5%进行计算的。其中可以抵扣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从其他木地板企业购入成品木地板,进行加工,使得后者能成为高档的复合木地板。

招股书披露的资料显示,从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三年半时间里,外购实木地板所产生的销售额从28%扩大到35%,但由于可抵扣金额有限,理论上需要支付的消费税依然要比招股书里披露的消费税高。就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半年时间为例,扣除外购成品地板已缴纳的消费税(以购入成本*5%税率计算),书香门地仍然需要缴纳1453.11万元消费税,比招股书披露的多。

在过去三年半时间里,2021年外购地板占复合地板总销售收入比例是最高的,其他年份都只有30%左右,因此能够被抵扣的比例也就更低,产生的理论税收支付和实际税收支付差异就更大。

这就难免让外界对复合木地板的销售收入真实性以及是否足额缴纳消费税产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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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蹊跷

招股说明书解释说,书香门地外协加工及外购实木复合地板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主要是考虑公司旺季产能不足,部分成品采用外协及外购方式。木地板行业外购及外协加工模式较为普遍,木地板企业通过外购或外协生产地板成品或半成品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另外,招股书还透露少量2018 到2020 年外购、外协成品于2021 年1-6 月自产返工的情况,因此不计入2018到2020 年外购、外协成品产量,而计入2021 年1-6 月自产产量。

鉴于外购的成品地板,是可以被抵扣消费税的,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2021年上半年实际缴纳的消费税,低于理论上的消费税。但是,2021年以前理论消费税和实际消费税的出入,却没有办法解释清楚。

根据资料,除了外购,书香门地还外通过外协来增加产能。所谓外协模式是外协生产方式是由书香门地提供坯料,由外协厂商进行开槽加工成素板或者提供坯料或素板,由外协厂商加工成实木复合地板成品。

不过,是否真地仅仅是考虑增加产能,还是有其他用意,却存在疑问。根据招股书,书香门地生产人员的总量达到386人,占所有员工的53.17%,且拥有规模化的生产设备和成熟的工艺,尚产能饱和。

而负责为书香门地代工产品的企业,无论是人员规模,还是注册资本都要远远落后于书香门地,却能够贡献三分之一左右的产能。

以书香门地过去三年半书香门地最大的实木复合地板供应商——湖州市南浔福强木业制造厂(招股书显示,年均采购金额为书香门地对外总采购额的20%左右)为例,截止2020年,缴纳社保员工人数常年只有26人(数据来源于启信宝),不到书香门地生产员工人数的6%。

去年上半年的第二大供货商——湖州盈润木业有限公司(采购量达到12%),截止2019年缴纳社保人数也只有16人。这家供货商在今年年初,更是已经决议解散。

这些供应商的规模较小,生存能力较弱,为什么有能力解决书香门地巨大产能缺口?对此疑问,书香门地方面尚没有给出解释。

但从消费税的抵扣规则看,答案也许已经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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