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立法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调控 保护租房者权益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2021-08-26 14:44:11

近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共6章81条,对长租公寓监管、租金贷等热点问题予以规范。其中特别提出,当租金快速上涨时,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这也是继住建部公开住房租赁条例意见稿后,首个公开的地方版住房租赁条例。

北京拟立法明确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调控,这意味着住房租金过快上涨问题已经引起地方关注和重视,并且准备积极采取措施,这对广大租房群体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房租过快上涨,有时是出租房源少而租房需求大造成的,有时则是相关中介、租赁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人为哄抬上去的。此前,不少地方主管部门都曾约谈过涉事企业和人员,也进行了一些查处,但效果并不明显。

上述征求意见稿指出,应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租金异常上涨的原因之一是住房租赁市场的价格、房源等信息不对称,而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既能为租房者提供价格参考,也能为政府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必要时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更是在告诉中介或住房租赁企业不要哄抬租金、牟取暴利,要确保租金涨跌幅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确保租赁市场行情稳定。

而查处哄抬租金行为也是调控的应有之义。中介、租赁企业之间达成横向或纵向协议可能涉嫌触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而当调控住房租赁市场的“武器库”多了上述“新武器”,其震慑力、惩戒力无疑会大大增强,租房者也有望迎来更多实惠。

房价、房租都关乎民生。对租房群体来说,一旦租金过快上涨,必然增加其居住成本和生活压力。从保民生的角度来说,当市场失灵时,“守夜人”该出手时就应出手。稳定住房租金水平,不仅是在为租房者减负,也有稳房价之效。

当然,目前,上述条例尚在征求意见中,何谓“租金快速上涨”、如何具体定义“必要时”,还需进一步加以阐释和说明。比如,有的国家规定,房租涨幅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10%即可认定为上涨过快,还有地区将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作为衡量租金水平的标准。这些做法值得参考。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期待更多地方为住房租赁市场精准施策,促进其良性、有序发展,也期待国家层面的住房租赁条例能加快制定步伐,为全国一盘棋做好制度性安排。这关乎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冯海宁)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