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讯:天津三中院发布涉房地产类审判系列白皮书及28个典型案例

来源:津滨网 发布:2023-02-25 06:04:07


【资料图】

2月24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近四年来涉及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和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三类案件审判白皮书以及28个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法律适用和运行规则,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

据了解,天津三中院自2019年4月1日依法履职以来,审结涉房地产类案件7180余件,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占比48.1%,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占比14.8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占比20.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占比16.6%。

上述三类案件呈现出3个共同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22年较2021年收案同比增长43.91%。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长很快,2022年增长119.58%,占涉房地产类案件收案总数的71.15%。二是案件涉及主体较多。建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施工方等多方当事人,各方主体利益交织,法律关系复杂;商品房买卖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往往涉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民生稳定,利益重大、波及范围较广,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三是案件争议焦点多重。在一个建工合同案中往往牵扯多个纠纷,如工程款、材料款纠纷、合同效力或解除纠纷、质量赔偿纠纷、违约责任纠纷等;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涉及逾期交房、规划设计、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诸多问题;房屋租赁纠纷涉及租金缴纳时间、违约金的标准和支付、改建扩建、添附物的处置、中途解租等事宜,案情较为复杂,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长快的情况,法官建议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提高警惕,谨防购房陷阱。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丁津翠建议:“第一,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应该审慎地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里边有很多不太清晰的话语,一定要认真地分析;第二,交款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交款的内容,因为有很多是以团购费和服务费的方式,要分清楚这些钱能否代表房款,是房款的一部分还是优惠内容;第三,在房屋买卖中应该注意权利的维护,要提前了解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是否具有销售房屋的许可证,能否给购房人提供安全合法的保障。”

记者了解到,天津三中院积极推进涉房地产类案件的审判,不断提升案件审判专业化工作水平。该院根据审判实际,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严格把控审判流程,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尤其面对案涉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系列性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天津三中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注重发挥审判白皮书的法治宣传、规则指引和规范引领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天津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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