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旧账” 开“新局” 天津港保税区拓展优化营商环境新路径

来源:津滨网 发布:2023-01-14 13:08:13


(资料图片)

“我们厂的《不动产权证书》办下来了,困扰企业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有了产权证,后续企业合并重组才能加快推进,感谢保税区为我们妥善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这个跨越6年多的问题后,这些日子,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朱虹宇心情格外好。

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港船舶”)是一家以造修船为主,重型机械制造、海洋工程构造物制作、陆上钢结构工程和焦化设备制造等几大支柱产业并举的制造业企业,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16年,中船重工着手推进企业重组,计划将新港船舶并入大连船舶重工公司成为其子公司。据天津港保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孙雅楠介绍,新港船舶受多种原因限制,一直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企业想要改制重组,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确保产权关系方面资产所有权归属明确,这样才能开展后续企业资产盘点工作,因此产权证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

“老问题遇到新规则,导致企业问题拖延至今。”天津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任姚立表示,保税区企业和群众的事情再小都要重视,再难都要解决。产权证是企业明晰权属资产的证明,是新港船舶现有资产并入大连船舶的“入场券”。因此,保税区务必要尽快协助企业解决不动产权登记难题。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刘贯虹了解情况后为解决企业难题提供了思路:“用新办法解决老问题,是保税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探索。只有妥善解决了企业不动产登记这个‘死疙瘩’,才能让企业沉睡资产‘实’起来、‘活’起来。”面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保税区管委会高位推动、统筹部署,组织规建局、市场局、城环局、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核心,以“依法依规、立足实际”为原则,进一步创新思路、灵活举措,全流程跟进新港船舶不动产登记办理事项。

据了解,新港船舶登记的不动产存在年代久远、建设时间跨度长、基础资料不齐等问题,工作专班了解到企业诉求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专班人员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意见》等文件为依据,通过详细梳理审批情况、核对数据信息、查看档案资料,形成补办登记手续清单台账,做到新港船舶不动产权相关事宜一目了然。调研过程中,工作专班建议先对规划许可、规划验收、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等方面材料进行要件补办,为后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做好基础准备,确保有效弥补历史“后遗症”。工作专班分头行动,按照问题类型,从土地、规划、建设、质检、评估、登记等方面稳步推进实施,加强沟通联动,确保政策依据同步、流程衔接到位,形成信息共享、进度同频、步调一致的审批一体化推动合力。

为确保新港船舶不动产权登记合法合规,工作专班针对因建成时间较早等历史遗留原因不具备补办规划手续的情况,以《天津市支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政策》为指导依据,用《规划审查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和房屋安全鉴定》代替规划、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合理完善企业登记手续。工作专班还建立了跨部门联动联审服务机制,强化办事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开辟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实现“一窗受理、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办结”。

目前,记者从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获悉,新港船舶已完成更名等前期工作,改制各项流程正在稳步推进。企业经营规模和发展能力都明显增强,老企业重新焕发了新面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保税区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征程中,用真招、实招、硬招为企业妥善解决了烦心事,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下一步,保税区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 共同缔造”理念,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将营商环境优化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用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保税区经济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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