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讯:同泰慧选混合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2月17日

来源:界面AI 发布:2022-12-19 1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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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同泰基金关于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公告,内容显示,根据有关规定,同泰慧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2月17日,已于2022年12月18日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12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2年12月17日。经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确认,截至2022年12月1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已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基金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来源:界面AI)

关键词: 同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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