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双双被处罚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发布:2023-05-30 13:23:47


(资料图)

5月24日15时许,吉林高速公安松原分局民警吕继鹏、张弘博,辅警李宇奇在辖区珲乌高速公路查干湖收费站出口处执勤,在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G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盘查,经核实,该车驾驶员宋某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原来,该车原驾驶员丁某在驾车途经嫩江湾服务区休息时将机动车交由乘客宋某驾驶,两人想着互相换着开能休息一下,殊不知二人行为均已违法。高速交警分别对宋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做200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对丁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做出2000元的罚款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之前无证上路,是对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的不负责行为。请大家自觉杜绝违法,遵章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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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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