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砍树过度修剪”物业遭处罚 绿化专家提醒:“爱绿护绿”需科学

来源:江淮晨报 发布:2022-03-02 15:33:55

春天回暖,树木开始抽枝发芽。日,有市民反映小区内私自砍树、过度修剪等“违规打扮”行为时有发生,城管对此进行相应处罚。为预防此类现象发生,城管和绿化专家温馨提示:“爱绿护绿”需科学。

“你好,我是安徽省外贸第一生活区的居民,我在10号楼,我们楼前面的十几棵树无缘无故都被砍伐了,堆积在楼前,你们能来处理下吗?”

日前,一市民向庐阳区城管局反映,城管队员在现场发现,居民楼前只留下10多个光秃秃的树桩,砍断的断枝被堆积在一旁。经执法队员询问调查,该小区10号楼前共18棵水杉树,因老旧小区改造被小区物业公司砍伐,未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许可。

鉴于其行为违反了《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庐阳区城管执法大队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人民54000元的行政处罚。像这样私自砍树现象并非偶然,庐阳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庐阳区因私自砍伐树木被处罚的案例有6起,处罚金额累计达到了73000元。

同时,记者从包河区城管局获悉,2021年该局共处罚因私自砍伐树木被罚案件3起,“这些案例包括砍伐或损坏绿化,有的没有砍,但是因修剪过度,也对树木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城市内的绿化树木,不论其权属,除正常养护修剪外,不得擅自移植和砍伐。”庐阳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有树木挡光等诉求的,物业可以在正常养护修剪范围内,进行适度修剪,或者在绿化部门指导实施修剪,同时修剪前可以事先在小区内做好公示,告知小区居民。

“针对私自砍伐树木等毁绿案件,我们一方面会加强日常监管,贯彻落实好《合肥市绿化管理条例》,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做到严格执法,对违规破坏绿化,随意毁绿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达到警示效果,要求其在原址补植树木。”据该负责人介绍,在加强执法的同时,也要深入一线、走市民当中加强绿化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讲,宣传爱绿护绿知识、绿化审批政策和相关绿化法律法规制度,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护绿”意识。“此外我们也会将‘门前三包’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充分发动广大商户参与到爱绿护绿监管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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