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予以奖励

来源:南通网 发布:2021-10-20 15:41:37

发现安全隐患,群众监督举报是有效举措之一。期,通州湾示范区安委办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鼓励社会公众对发生在通州湾示范区内的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记者获悉,本细则适用于示范区组织的“安全隐患随手拍”等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45”台等各类有效渠道接收和移送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线索。“通过举报,希望能集社会合力,揪出生产生活中方方面面存在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形成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

根据细则,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级由通州湾示范区安委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进行认定。经核查属实的一般安全隐患,每条奖励30元;经核查属实的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并由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每条奖励200元;经核查属实的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由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处罚款不超过200元的每条奖励30元,处罚款超过200元的每条奖励200元;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通州湾示范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通州湾安委〔2020〕8号)实施奖励。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举报都能获得奖励。相关监管部门先期已经发现举报事项并做出处理的;匿名举报且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受理单位认为不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将不予发放举报奖励。(记者:俞慧娟 阳柳)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