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三中院公开审理一起以合理许可费确定损失数额案件

来源:津滨网 发布:2022-04-03 16:58:08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赵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这是一起以合理许可费确定损失数额的案件,是新区贯彻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典型案例。

被告人赵某某原为中国内地某外资公司销售部员工,其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私自将大量公司文件存储于配发的移动硬盘内,并在离职后带离公司。经鉴定,硬盘内设计图所记载的公差参数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此前,该公司已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员工手册、发送邮件、设置电脑开机提醒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商业秘密采取保护措施。不久前,被告人赵某某被抓获归案。经过庭审,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人民币,赵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裴然介绍,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是指在同一法院内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负责审理。该案件作为贯彻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司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为天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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