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农村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分家析产去名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2022-03-25 11:41:52
在免税前提下,征迁农户办理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分家析产去名,手续只“走一道”?如今在余杭就能实现。

日前,在余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农户胡先生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办理完了4套征迁所得的农民安置房不动产证,让他大为赞叹。

原来,余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合区房管部门、区税务部门共同推出了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个人首次办证同析产合并登记服务,针对办理农村安置房不动产权证的被安置人,如有分家析产需要且符合免税条件,可凭相关资料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无需再办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权证。

“征迁农户由于每户安置的套数多,办证时受理就要两小时。安置人拿到共有不动产权证后的分家析产耗时更久,且分家析产不能直接去名,中间涉及的流程和手续较为复杂,容易给征迁农户办证带来不便。”余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办事流程两道变为一道,农户也只要准备一套材料,办理时间可节省2小时左右。

此外,对于部分急于分房或再次购房的农户而言,两道并一道所拿到的证是各自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对再次购房的影响也会减小,极大便利了征迁农户家庭。

自推行该服务以来,余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完成50余套安置房产权登记,发出不动产权证58本,惠及农民群众60名,让更多的农居安置群众享受改革红利,筑牢共同富裕“安居梦”。(记者杨飘 丁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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