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底价20元每股,雷特科技拟赴北交所上市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2-02-28 16:26:57

2月28日,新三板企业雷特科技(832110.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0万)股。具体为:在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0万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90万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底价为2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雷特科技称,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用于LED控制器和智能电源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485,314.64元、18,129,267.7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72%、11.9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关键词: 雷特科技 832110.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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