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两次判决小米方赔偿音著协3万元 拖欠赔偿被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蓝鲸财经 发布:2021-04-26 07:46:47

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32310元,涉及案件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的著作权纠纷。

据了解,该案件已持续三年之久,2018年5月音著协便发布推文称起诉“小米音乐”APP违法传播音乐作品构成侵权。然而,小米辩称小米音乐辩称涉案歌曲内容是由爱听公司提供,据悉后者大股东为腾讯音乐。最终,法院判决小米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3万元。

音著协维权索赔32万余元,称小米一直推诿拒绝

音著协微信公众号曾于2018年5月发布推文称,音著协在北京地区法院起诉“小米音乐”APP违法传播音乐作品构成侵权。

音著协称,小米公司未经其许可、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遂在其经营管理的APP(移动客户端)“小米音乐”上海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向公众广泛传播。

音著协强调,曾多次联系该公司洽商海量音乐合法使用问题,以期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对方一直推诿拒绝。

据悉,两个案件涉诉的歌曲均为10首,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索赔总额各为32万余元。音著协称,小米公司长期违反《著作权法》侵权使用音乐著作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音乐著作权人的强烈不满。

法院两次判决小米方赔偿音著协3万元

记者查看相关裁判书了解到,音著协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小米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30万元(计算标准为每首歌曲3万元)及合理开支2.1万元。

裁判书显示,根据音著协与歌曲《红星歌》《祝你平安》《女人是老虎》《糊涂的爱》《兵哥哥》《十五的月亮》《感动天感动地》《少林少林》《精忠报国》《轻轻地告诉你》(以下简称涉案歌曲)词作者及曲作者签订的《音乐著作权合同》,音著协有权就他人侵害涉案歌曲词曲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进行维权。小米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小米音乐APP 中向公众提供十首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侵害了涉案歌曲词曲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一审法院。

小米公司辩称:涉案APP的实际运营方为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移动公司),涉案歌曲内容是由深圳市爱听卓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爱听公司)提供。存储于爱听公司的服务器中,涉案APP通过设链的方式推广爱听公司的音乐;在收到音著协相关通知后,小米公司即协调进行了涉案歌曲的下线、断开链接处理;涉案APP受众范围小、用户量少、用户活跃度较低,涉案作品在线时长很短,给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轻微,音著协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综上,不同意音著协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根据证据确认小米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涉案APP中提供多首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了涉案歌曲词曲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小米公司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

小米公司未接受一审判决结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小米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小米被判赔偿3万元。

小米音乐辩称涉案歌曲内容是由爱听公司提供,后者大股东为腾讯音乐

天眼查信息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5.8亿元,雷军为法定代表人。

今年3月底,雷军在宣布造车的同时表示,小米集团2020年底现金余额1080亿元,这将是小米造车的重要支撑。

公开资料显示,小米音乐是一款在线音乐软件,但其渠道却仅限于小米手机,只有小米手机用户可以使用。小米音乐也是小米内置的应用之一,小米手机用户无法卸载该App。记者向小米方面相关人士了解该款APP的月活用户数量,对方表示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据艾媒咨询数据,截至2020年12月,小米音乐排名在中国在线音乐APP月活用户数前6名,位列酷狗音乐、QQ音乐、酷我音乐、网易云音乐、咪咕音乐等国内主流音乐软件之后。

小米公司辩辞中称,涉案歌曲内容是由爱听公司提供,而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了解到,深圳市爱听卓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是腾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