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性不够!青海刚察农商银行拟任董事田永财任职被否

来源:和讯银行 发布:2022-01-06 15:27:26

近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青海刚察农商银行拟任董事田永财的任职资格未获核准。


天眼查信息显示,田永财曾任青海刚察农商银行监事,个人持有青海刚察农商银行股份比例为0.25%。田永财共担任4家存续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中青海省浩龙科贸发展有限公司为青海刚察农商银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2.619%。

对于田永财董事资格未获核准的原因,公告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海北银保监分局决定不予核准田永财青海刚察农商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对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做出规定: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拟任人本人及其所控股的股东单位合并持有该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或股金,且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总额明显超过其持有的该金融机构股权净值,视为不符合本办法第一百零二条(六)(七)项规定的条件,不得担任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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