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大股东现房企“身影” 张家口银行1.5亿股定增需补充披露关联方授信情况

来源:和讯银行 发布:2021-12-30 17:21:32

12月26日,证监会披露对张家口银行定增申请的反馈意见,该行需就关联方授信、监管指标未达标的影响等方面予以补充说明。

根据定增说明书,为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张家口银行拟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5亿股(含)。据发行安排,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与经张家口市财政部门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2.435元/股相差不超过10%。

对于发行方案,证监会要求张家口银行披露明确的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以及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安排情况。补充披露本次定向发行申请材料涉及的发行方案是否与河北银保监局批复的发行方案一致。

股权结构方面,张家口银行现有股东中存在多个国有企业,需补充披露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国有产权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此外,证监会注意到张家口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有河北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企业。要求该行补充披露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等核心监管指标情况,补充披露第一大客户的基本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授信及贷款等情况。

监管指标方面,根据申请材料,截至2019年末至2021年6月末,张家口银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54.16%、139.65%、135.89%;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87%、0.43%、0.58%,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3.04%、6.56%、8.52%,部分指标存在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情形。

张家口银行需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变动情况,说明拨备覆盖率、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等监管指标不达标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的风险,并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显要位置做重大事项提示以及下一步改善相关监管指标的计划和安排。

张家口银行的律师还需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逐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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