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结婚只为谋取拆迁补偿款 房屋不拆迁为打脱离闹上法院

来源:三峡都市报 发布:2021-05-26 16:20:25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辖区忠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两男女登记结婚只是为了谋取房屋拆迁补偿款,名义上为夫妻而实际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如今房屋不拆迁了,这对“假夫妻”为打脱离闹上法院。忠县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但对被告主张的经济补偿不予支持。

假结婚谋取拆迁补偿款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家住忠县的原告张某在听闻自己的房屋可能面临拆迁后,与被告秦某达成办理结婚登记,骗取更多拆迁补偿款的口头合意。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8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各自生活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日前,原告得知房屋拆迁计划取消,便提出离婚。被告却以因与原告登记结婚导致其婚前子女不能再享受相关福利政策为由,要求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后才同意离婚。

随后,张某与秦某为经济补偿之事进行协商,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协商解决,张某在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不支持经济补偿

忠县法院审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秦某称,因原告张某为谋取拆迁补偿款与自己假结婚,导致部分经济损失,坚持要求原告张某予以经济补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假结婚虽为通谋虚假表示,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与客观要件,不属于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婚姻关系既成立且有效。但双方之间确无夫妻感情,符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要求由原告支付经济补偿,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经济补偿的情形,故对被告该项主张不予支持。于是,法院作出了前述一审判决。

裁判文书送达后,承办法官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又耐心细致地做好二人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原、被告均表示息诉服判。

法官提醒

切莫钻制度的空子

承办法官称,近年来,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补偿安置利益大,不少人不择手段,规避相关法律及政策,为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款而选择“假结婚”“假离婚”,但其中隐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对于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制度短板和管理漏洞,法院及时函告相关部门重视“假结婚”谋取拆迁补偿费情况。

据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婚姻是神圣的,千万不可视为儿戏。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审慎办理婚姻关系缔结和解除手续,切莫钻制度的空子,愚人者终将愚己。(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李冰雪 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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