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筹划赴北交所上市,财务条件尚未达标

来源:资本邦 发布:2022-03-24 10:37:38

3月24日,新三板企业国航远洋(833171.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11,000,000)股且不超过(148,2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为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如询价)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干散货船舶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投资。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如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发行人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

公司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66,325,914.01元和684,964,844.30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9.12%,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尚不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在北交所上市财务条件,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关键词: 国航远洋 833171.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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