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通临时身份证通办 符合申领条件均可办理

来源:辽沈晚报 发布:2021-09-15 08:40:30

7月26日起,临时身份证辽宁全省通办全面铺开。

截至目前,已办理省内跨市临时居民身份证2158个。

9月14日,辽宁省公安厅对外通报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情况。

据介绍,辽宁省公安厅通过充分研究和反复论证,先实现了临时身份证跨县(区)通办。在此基础上,在沈阳市、本溪市、辽阳市开展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的试运行。

7月26日起,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全面铺开,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已经具备省内跨市、县(区)办理条件。截至目前,已办理省内跨市临时居民身份证2158个。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申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辽宁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申请领取或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损坏需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前提是先申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已经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等问题。

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办理要求

省内常住户口居民携带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后,方可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此,此类临时身份证也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

临时身份证法律效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全省通办”方便在外人员

开通临时身份证全省通办,解决了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不能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的问题。举个例子,我省居民张某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沈阳,其在大连生活和工作,在大连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而在临时身份证未实现全省通办前,其可在大连申领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由于没有全省通办,只能回到沈阳申领。临时身份证实现全省通办,使群众可以在异地实现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申领,为急需用证的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

证件发放收工本费10元

临时身份证已实现即到即办,立等可取,办理后现场发放给办证人,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取工本费10元。(记者 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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